2020年10月18日,成都高新区审议通过《成都高新区在用
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奖励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奖励办法》),鼓励燃气锅炉使用单位开展提标改造工作,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,有效改善辖区空气质量。
《奖励办法》明确了成都高新区辖区范围内,有合法手续的在用锅炉,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完成锅炉提标改造,并经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,可申请享受奖励资金,**可享受改造成本50%的奖励。
《奖励办法》辐盖辖区内160余***锅炉使用单位,预计投入专项补贴资金3800万元。通过锅炉提标改造工作,高新区**可减排氮氧化物337.5吨,将大幅度降低空气中氮氧化物污染物浓度,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贡献更多力量。
锅炉低氮改造 燃气锅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