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湾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温州市龙湾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将对全区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企业予以补助,这是全市***个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的规范性文件。据悉,此次龙湾区补助对象数量将占全市改造量41%左右。
近些年来,龙湾区精准施策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,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七连升,虽是全省空气清新示范区,但持续提升已进入艰难突围的“瓶颈期”。仅以锅炉改造为例,已经历5轮次原料及环保设施改造。为进一步改善环境,减少污染排放,鼓励环保投入,龙湾区积极申请、筹措资金,及时出台补助文件,为燃气锅炉企业送上“福利”,助推企业发展。
《办法》简要解读
补助要件
企业对照“一目了然”
对象:龙湾区(不含委托功能区管理的街道)范围内燃气锅炉未达到低氮排放要求需实施改造的企业。
要求:燃气锅炉有合法环保手续,低氮改造技术需符合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》(试行)的相关要求,在规定期间完成,经检测验收合格,验收由项目单位自主验收。
标准:按照2万元/蒸吨的标准进行补助,补助总金额不高于改造总费用。
补助兑现
政府承诺“只跑一次”
龙湾区政府常务会议上,区委副书记、区长夏禹桨要求各部门切实从企业角度出发,积极尝试资金补助“全程代办”方式,企业“只跑一次,多跑例外”,不让补助成为企业“幸福的烦恼”。
《办法》说明企业只需如实提供申报材料、填写补助资金申请表,剩余审核、发放均由生态环境、市场监管、财政等部门及属地街道承担。
补助监管
多方联动“权责清晰”
《办法》还明确企业对改造项目的安全、环保、节能和资金规范使用等承担主体责任,相关部门对资金专款专用负监管责任,专***审查、部门(街道)参与对改造质量进行综合把关,确保低氮改造到位、补助到位。
《温州市龙湾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》将以区政府名义出台,具体要求以正式文件为准。
燃气冷凝锅炉 低氮冷凝锅炉